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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從 7月, 2007 起發佈的文章

古董重溫: 黃昏大酒瓶

馬格林(Magnum)圖片社趕時髦,趁世界盃熱潮來一個結集Magnum Soccer,讀來難有興奮,有點不是味兒,並不是說內容不濟(其實攝影豬也是足球迷),而是覺得馬格林的的確確變了質。馬格林Magnum,拉丁語為「偉大」之意,由卡帕(Robert Capa)(Magnum在英語意即為大酒瓶,正是標準劉伶卡帕的意思!)、布烈松(Henri Cartier-Bresson)、羅渣(George Rodger)和西摩爾(David "Chim" Seymour)幾位攝影名師適逢二次大戰後整個世界出現新秩序,看準機會,在1947年創立一個強調創作空間自由,嘗試擺脫商業媒體壓力,題材不受控制的攝影師組織,這大半個世紀一直是報道、紀實攝影行業中的精神領袖,這些年來的確人才輩出,隨便找一個你喜歡的紀實攝影師都有一半機會是或曾經是馬格林的成員,攝影師都以加入馬格林為榮,無他,成為馬格林成員如同蓋了「品質保証」的標籤,成員入會要求又嚴格(最起碼要有會員推薦,這樣一來變得有濃厚教派式的膜拜),已經是一種對其成就的肯定。 攝影豬初初接觸攝影時也有這種名牌效應的情意結,就算不認識那位攝影師,只要知道他是馬格林的總會多看一眼,或許是追捧明星心態的一種罷。近年媒體發達影像流通的途徑變得繁多,讀者變得有更多機會接觸到出色的作品,這種標籤效應變得沒有那麼重要。另外馬格林亦如其他老牌機構要面臨青黃不接的局面,有很多元老大師級會員都已身故(創會的碩果僅存布烈松一人) (註) ,其他大部份都在退休狀態,大概不會再生產作品了,新一輩的很多還未能獨當一面,比較創造性強和知名度高而又多產的中流砥柱如薩爾加多(Sebastio Salgardo)或納蓋維(James Nachtway)等都在這幾年退出了馬格林,令人不禁有花果凋零的感覺。還有一向給人詬病其比較保守的作風,對傳統黑白紀實攝影的保護主義,據說當年柏爾Martin Parr加入馬格林的時候,其強烈的彩色風格而又非正統人文主義色彩受到不少會員非議而反對他加入,其保守作風可見一斑。這幾年看得出馬格林的轉型,不停出版以拍攝主題歸類的結集,如Magnum Landscapes,Magnum Portraits等等,不要怪我壞心腸我總覺得這有點典型stock photo library目錄的感覺,有很強烈推銷照片的意圖。我甚至覺得馬格林那

Reroute or redux

好忙,忙得幾個月連電影也沒有看過一部。唱片最好,忙著幹活背後播著當background music也不賴。前陣子聽得最多的唱片,是著名爵士吉他大師 Pat Martino 的新作品《 Remember 》,是他對「Greatest Jazz Guitarist of All Time」蒙哥馬利Wes Montgomery的致敬作品,他的演譯固然精彩(他亦絕對有資格自己擁有一張人家向他「致敬」的大碟),裡面固然有他一貫非常厚重的吉他音色,充滿速度的音符編排,還有他那招牌式的,到歌曲高潮時有幾個bar不停重複又重複幾個音符,尤如梵音的風格;最重要的是到現在我仍然覺得他奏得太像Pat Martino了,感覺很是奇特。 攝影豬不是瘋了,寫得出左邊屁股像右邊屁股這些廢話,而是因為Martino一生實在太傳奇。話說Martino六十年代出道也很早成名,但他一直受情緒問題影響生活,發病時候自己卻懵然不知,嚴重的時候試過表演時候發病,早年醫生誤診他患了狂燥症或精神分裂病,但後來細心檢查過後發覺是腦動脈瘤要盡快做腦部手術,否則連性命也難保。手術是成功的,但帶來的後遺症就非常嚴重:他差不多損失了全部的記憶。認不出誰是自己的爸爸媽媽,不知道自己是誰,當然忘了自己是個爵士樂手,吉他怎麼奏一點都記不起,最重要的是爵士樂對他來說「無關痛癢」(doesn't make any sense),根本提不起興趣去聽。在父母的幫助下他要重新學回怎樣去彈吉他,包括去重新在自己以前的唱片中發現自己,當然這條路是漫長而艱辛,甚至在低落的時候會覺得吉他是他的敵人,重新拾起吉他只為了討好身邊的人。 中間的經歷怎麼樣不贅了,現在的他選擇做回了原本的Pat Martino,而不是去做另外一個風格的吉他手,因為他重新學習的過程中可以有選擇可以重新來一個rebirth,而不是當這個Pat Martino,他這個「假如可以活多次」的經歷真的令我帶來不多不少的思索。妄想一下如果自己不去當攝影師的話會走上那一條路,天曉得,Martino選擇做回從前那個Martino,或許是因為技藝的鍛鍊付出的是時間毅力,只是時間長短問題,而辛苦經營得來的個人風格、signature卻是繆斯女神的賞賜,不是唾手可得,可一而不可再。 推介唱片:《 El Hombre 》,《 Consciousness 》

古董重溫: Nokia Moment (或Sony Ericcson Moment,或LG Moment適隨尊便)

每月收到電話商送來的短訊,告訴我有免費的2R照片沖印服務(其實是想鼓勵我多用一點他們的多媒體訊息服務而已),但叫我用我手機那聊聊幾十萬像素來拍照,對我這種老八股總是提不起興趣,我還記得當初對手機附上相機功能不屑一看,覺得多此一舉,現在拍照功能基本上是每部手機必備了;前些時到日本看櫻花,見到年輕一代的日本人已不再流行用一次性的照相機了去拍紀念照了,全部用手機裡的照相機代勞,我想他們的手機照相功能質素不會跟我們的差太遠罷。分享的模式也不過是把手機傳來傳去,看看內裡的照片開開心便是了,MMS、上網、blog這一類功能也顯得多餘,聯誼多於一切;貼紙相也「out」了,手機已附帶有相框的照相功能;講究一點有用名牌光學生產商的鏡頭,或是把像素數目再推高一點或加上自動對焦功能,和小型數位相機看齊,務求把傳統相機製造商殺個措手不及。 另一邊廂柯達宣布停止生產黑白銀鹽相紙物料,此消彼長,看來以前所謂柯達時刻Kodak Moment已變得愈來愈不合時宜,看來用諾基亞時刻Nokia Moment還貼切一點(各位索尼fans可用Sony Ericsson Moment代替)。經常提及到攝影這個媒體藝術很大程度跟科技發展掛鉤,連帶攝影行為亦受到影響。我們可以預見很多所謂candid shots之類的日常生活無關痛癢的紀錄會出現在手機相機身上,也有藝術家用電話相機做作品了,例如本地攝影師 葉堅耀 正在進行一個攝影計劃是利用手機來進行,葉認為這能有效地淡化自己的攝影行為,主要是因為操作上並不像操作一部照相機,而且性能上有所限制,還有更重要是被攝者的戒心會因此有所降低;某潮流雜誌就有手機攝影投稿專頁(少不免有手機生產商的贊助);我在很久之前已看過日本的記錄片說有些當地地區小型電視台利用3G電話來做直播新聞,有點像每個人都能當記者的意識,當時覺得是很遙遠的事情,今天我的手機正是3G的了,但是對我來說改變不是很大,是應用上的問題,手機相機也似乎不能帶動其他副產物的銷售,例如沖印打印產品之類,很多傳統攝影物料商都希望在這裡分一杯,可是影像流通的管道如互聯網、電郵之類已開拓得很成熟了,硬拷貝的應用也愈來愈少。 我想那種很傳統招呼來賓的方法,打開厚厚的照相簿跟人家分享一番的溫馨場面不會再復見,看過王穎導演的電影《 生命中不能承受的煙 》(Smoke)嗎?實在很難想像主人翁「歐記」拿著自己手機跟客人分享自己每天

古董重溫: 快樂足球

世界杯終於落幕,我等球迷終於告別了那些要通宵觀戰,抬著沒有魂魄的軀殼上班的日子,人一走茶就涼,除卻「施丹頭鎚」外,這個時候令我想起今回沒有進決賽周的國家隊。上屆米路天奴域把國家隊帶進史無前例的決賽週,每次訪問他都強調要國家隊隊員打「快樂足球」,要把那套與國家民族憂戚相關的沉重包袱拋諸腦後,儘量去享受足球的樂趣;米路很清楚那次進決賽周的機會可一不可再(因為日韓主辦國豁免了外圍賽而空出的名額),爭標是妙想天開的想法,倒不如去享受難得一次跟強隊較量的機會。其實攝影豬也有「快樂攝影」這個議題糾纏過,當對一樣東西認真的時候總是會有點壓力的,有時候有人請教我攝影的問題,我會刻意的清蜓點水式給一些啟示便是,除了告誡自己「人之患,在好為人師」外,也免得要他掉進了自討苦吃的胡同。 攝影不就是駕車,大多攝影師都喜歡當賽車手,喜歡操縱機械的快感,就是喜歡風馳電掣的感覺(套某汽油廣告:頭髮被風吹起的感覺),要到哪裡可能不太著緊;有些人頭髮有沒有被風吹起不打緊,只希望那輛車能把他由A點帶到B點,把他帶到他要去的目的地,車子好壞不管了。當你駕駛技術到一定程度時,你或許會想著當成阿朗素,但現實是這個世界桂冠有很多頂,無論你去追逐這些桂冠,這個世界只需要一個阿朗素或一個舒麥加,更或許是一個盲亨而已;有些或許盤算著把由A去B的時間減縮了,或許這一次可以帶到遠一點的C點了。 一方面追求卓越,一方面要接受旁人對其理念的挑戰,要遺世獨立,不會見得的是件快樂的事;見到有些攝影愛好者沒有包袱地去照,作品好壞也管他的,自己開心過癮最要緊,但有幾許能一直持久的保持這種心態呢?奇斯洛夫斯基有部有趣的小品叫《Camera Buff》,描寫一位工廠工人買了台八米厘的攝影機,本來想打算拍下自己的妻子和初生孩子的溫馨家庭生活影片,簡簡單單便算了,後來上司得悉他有了台攝影機後就「屈」他為公司拍些周年慶典宣傳紀錄片,拿作品去參賽竟然為他帶來幾個獎項,心雄了,就想嚴肅地去拍他反映現實訴諸不滿的紀錄片,從前「柴娃娃」娛人娛己,現在認真起來旁人未必個個受得了具侵犯性的鏡頭窺伺,又要受到審查(時為共產黨執政年代),顧此失彼又要冷落嬌妻,差點妻離子散,好好的一件消閒娛樂的嗜好,變成一樁人人叫苦的事。 很多時候有人熱心的攝影愛好者請教我,我指教之餘也只會盡量點到即止,以免他掉進我上述所說痛苦的死胡同,不要把他沐浴在快樂的泉源中掏出來。當然

古董重溫: Legal alien

最近讀amPost看到香港藝術家黃國才的一系列的作品,都是穿著他招牌的高樓大廈戲服,在世界各地的名勝地標前面拍照,做其流動的建築藝術。上年在中環的Agnes b. 畫廊展覽過由美藉韓裔藝術家Young Kim的《香港西服萬歲》展覽,黑西服一度加粗框眼鏡配其光頭造型,亦是在旅行時在不同景點的照像,「扮鬼扮馬」,玩味較重,驟眼看來跟到此一遊照差不多。我相信如果要硬把他們聯在一起,那個missing link是已故美藉華裔藝術家曾廣智。 還記得第一次看曾的作品《東方遇上西方》是在八九民運左近,那時對祖國的態度還是若即若離,看到曾的作品:穿著在廉價中國紀念品店買的中山服,一副墨鏡令人看不到內心的想法,面上不帶一絲表情,胸上帶著自製的、無意義的「工作証」,頭總是昂得高高的,腰背挺得畢直,一副傲氣的樣子,一式一樣的在世界各地的地標,嚴格來說是西方文明的產物如世貿大廈之類前面自拍造像,這種把行動藝術元素放到攝影在當年算不上新鮮,卻是頭一敞把「中國人」的形象塑造放在攝影裡。曾是典型香港出生的移民,幼時就移居到加拿大,我想中國人的身份對他造成很大的困惑,要在藝術的渠道中舒發出來,他表達這種形象大概是尼克遜乒乓外交時,給西方人所展現的中國人(尤其是官員)形象,僵化又保守,跟世界大潮脫了軌一樣。 後來一直沒有看到他任何新作出現,才知道他已不在人世,自己對身份的疑惑大體上好像已不復,唱國歌、升國旗、「心系家國」、愛國教育,大家都忽然愛國,最近承蒙國內攝影藝術活躍下再把曾「出土」,近年內地藝壇向西方投射中國人形象五花百門,重新審視下的曾廣智變得非常入時。現在的我看曾廣智的作品實在可笑也可悲,中山裝給「上海灘」之類的時裝品牌「發揚光大」下變了一個icon,還有是穿在成龍大哥身上配合其蠟像式的V字手勢,相得益彰;中國人出門的機會多了,曾廣智到過的地標景點今天一定見到中國旅客的縱影,可是他們不如他喜歡挺著腰板,而是老是找地方蹲下來。 忽然想起當年喜起歡史汀那首"Englishman in New York",因為覺得"legal alien"這個詞彙很新鮮,原來alien也有legal和不legal之分(笑)。或者是姜文的電視劇「北京人在紐約」,曾廣智也曾寄居紐約,難道紐約有一種叫人發鄉愁的氛圍?差點忘掉中文有一個比legal alien更精彩的詞彙:過客。

造假有理

實在「頂唔順」那位曾經在中國國際新聞圖片比賽獲獎,但被揭發用電腦修葺的圖片去參賽,而被遞奪資格的兄台,為自己處心積慮修整的照片賦予加強畫面效果的開脫,狡辯一番。搞攝影常常有一個困境就是常常給現實、真實、真相這些觀念、信念弄得天旋地轉,這些議題可以說到千秋萬世也不夠,更或成了很多人一輩子的擔子。有一點可以肯定是我們很少會稱許「作假」的人,但我會給西班牙視覺藝術家Joan Fontcuberta新作《Landscapes without memory》一個讚字,還有他的創作生涯只會用一個字概括之:「假」得很。 Fontcuberta大部份的作品是挑戰攝影媒體作為歷史文案和事實証據的功用和可信性,當然古往今來很多藝術家都在這方面下過功夫,但Fontcuberta的作品卻可做到聰明和有趣味卻不落俗套。例如他的早期作品是虛構一些古靈精怪的史前生物的模型,模仿科學研究的檔案圖像,來諷刺一般讀者當面對一些沒有視覺經驗的東西時,依賴圖像成為唯一的出路,我不知Fontuberta是不是無神論者,但他手下這些古靈精怪的創造物,大有「兩鋒刀」的味兒,對造物主觀念和進化論的諷刺不言而喻。 後來的《Sputnik》「更上一層樓」,虛構一場當年前蘇聯在太空競賽年代,一個被隱瞞的太空任務,該次任務的太空人在太空中失去聯絡,所以官方對這次任務秘而不宣⋯⋯當然這些都是虛構的橋段,當我在文字語言描述這件事,絕對不能令人信服,但當配上那些偽檔案照片,包括那些很蘇維埃式的政治宣傳所使用的公關照片,也就是包括那些群眾夾道歡迎那一種,仿真度很高,包括Fontcuberta本人粉墨登場扮演太空人一角。偽裝照片以往政局混亂的時候成了政治宣傳的工器,史太林和四人幫年代都有不少公開圖片把一些政治上受打壓的對象粗暴地塗抹去,或擺拍出來的場景俯拾皆是。看「Sputnik」真的差一點可以當作一種歷史秘辛來看待,甚至法西斯多一點:誰擁有圖像就誰擁有歷史。 Fontcuberta近年還有「扮演」過西斑牙的神話人物,都是拜電腦科技的進步,這些如我們中華民族封神演義般的神仙,上天下海的特技都來得非常好萊塢,但已經沒有要求觀眾信以為真的動機,那一種「假」反而更像榕樹頭阿伯講古仔,簡單的好讓大家天馬行空讓幻想奔馳一番,批判性就少了許多。 最新近的一冊就是《Landscapes without memory》,故名思義是一些各位沒有自身

古董重溫: 實施,承受,觀看

這是一個不鼓勵仔細去看 (scrutinize)的年代。 年青時不愛看埃文斯 (Walker Evans)的作品,覺得其美國街頭景致不甚了了而已,甚至懷疑他怎麼會成了廿世紀美國攝影界巨匠,其實就是沒有耐性去細看,尤其是在缺乏視覺衝擊元素的情況下,血氣方剛的我當然不會有興趣細讀那些畫面裡粘在牆上的破海報的細節罷。年紀大了才懂得發掘其中真諦,問題是現在我懂得去scrutinize,或者換句說話懂得「進入」照片裡邊。偉大的藝術作品永遠不會一下子打通閣下的任督二脈,達文西的蒙羅麗莎沒有經過凝視及細看,也不能一下子令你感動到他笑容的神秘。活在大量流動影像如電影電視的年代,被動性的影像的傳播如大廈幕牆的大電視,戶外廣告板等等,連互聯網也是閃客Flash的世界,什麼都是要活動的。叫人吃不消的影像無時無刻滲透入大眾心靈,篩選有用及無意識的信息耗費大量的精力及時間,導致現代人被訓練成閱讀影像要有高超的效率,也很多時候成了如俗語說「水過鴨背」的情況。我不是怪責電影等活動影像,我也是典型影迷,也不能認同如尚.盧.高達在其作品《小兵》Le Petit Soldat的想法如當攝影是真實的時候,電影就是廿四倍的真實(Photography is truth. The cinema is truth 24 times per second.)。不要誤會我在爭辯電影優越論,而是很多時對待靜態影像我們會下意識把其當作一秒廿四格中其中之一,在未來得及消化就讓其轉眼而逝,無以為繼。反過來很多藝術家都喜歡拿電影中活動影像凝固下來的硬照來把玩,例如John Baldessari也有類似作品,因為當連續影像的時空被抽離凝結,沒有聲音的輔助下,閱讀及修辭的方法就截然不同了,甚至會被引領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意義。 自己也搞過展覽也有過類似經驗,因為作品是大幅面的關係所以場地所限不能放太多作品,就是給人批評數目太少,大概是因為相片不夠「矜貴」沒有給人細看的本錢,機械影像來得太容易,攝影下放到平民百姓變成「中眉的藝術」,人皆可成為大師,難道真的要LOMOwall那種鋪天蓋地的那種轟炸式的展示方法才成嗎?還記得第一次讀巴特(他聲明自己喜歡攝影,不喜歡電影。看過他閱讀影像的手段,套諸電影簡直找死。)的《明室》時,除去「刺點、知點、此曾在」這些可以研究一世課題,單是對巴特閱讀照片的態度及鉅細,真有歎為觀止的感覺。我想好的攝影師

Kenny Burrell: Alive, Live and 75

(此blog標題取自 NPR故事 的標題,覺得精彩所以借來一用!) 真的有衝動去一去今年的 Monterey Jazz Festival ,為的就是一個名字:Kenny Burrell。今次Burrell算不上是音樂節的焦點人物,起碼他不是arena artist,即是說在這趟音樂節他不是在主場館演奏,但他絕對說得上一個legend,容許我再誇張一點,他算得上是爵士吉他人材輩出的五六十年代中,碩果僅存的幾個(Jim Hall是另一個,他在這次Monterey Jazz Festival是arena artist)。 Kenny Burrell是我是喜愛的爵士吉他手,但不是在於他技術有多麼多麼的高超。他永遠不是那種像Wes Montgomery的革新者,或者有Barney Kessel那種炫目的技法,他永遠安份地在Bop,Swing中,帶著充滿著藍調影響的奏法去游走,但他肯定是爵士吉他手中最lyrical的其中一位,亦即是旋律有說話的魔力,而不是單單滿足於melodic的音符。還有我覺得他的 comping 技巧絕對是爵士吉他手的典範。他是Duke Ellington最喜愛的吉他手,出奇的是艾靈頓一生中並沒有跟Burrell合作過,但艾靈頓絕對是他的偶像,他在UCLA當上了Director of Jazz Studies,任教的就是Ellington的音樂研究,還有他曾推出過兩張艾靈頓的致敬大碟,而事實上他奏艾靈頓的音樂的確如魚得水,尤其是慢歌奏得極度窩心,我有一趟看過他九十年代在德國現場演出的「海盜盤」錄像,聽到他把兩首艾氏名曲《 Mood Indigo 》和《 Take the A Train 》串燒一齊來奏,一慢一快,一段用木吉他一段用電吉他,非常精彩。 荷包仍然肝硬化相信去Monterey沒多大可能了,幸好最近Burrell有新唱片《75th Birthday Bash Live!》出版讓我望梅止渴,就是慶祝自己75歲生辰,上年六月在著名爵士樂會所Yoshi's的現場演出錄音,這是他第99張唱片!這次錄音也請來幾個有名的音樂人朋友坐鎮,包括有他底特律老家同鄉Gerald Wilson的樂團和「新 Jimmy Smith 」Hammond B3鍵琴高手Joey DeFrancesco。在大樂團的幫助下當然有大量艾靈頓的歌曲:《Love

古董重溫: 離題一篇

(本文寫在澳門眾多景點獲聯合國封為文化遺產前,本來對影像論述來說比較離題,但實在有感而發還是留下罷,見諒!) 可恨的小泉和那些一眾右翼的傢伙,讓我在京都的遊歷蒙上了污點(註),我可真的要老套的說一聲那是多美好的時光。京都有名的當然是其古跡,隨便走走都會碰上一兩個聯合國文化遺產,好像你腳下不經意踏上的溝渠蓋也是文化遺產之一。花了不少盤川在各式各樣的寺院神社的進場費,老實說實在想像不到自己會跟傳統文化畫上等號,看到日本人對自家文化的尊重,保存古跡的那種一絲不苟,尤其是看到一大班工作人員蹲下一株一株拔走草地上的雜草,令你覺得這個入場費是值回票價。 這幾年多了到南中國工作,知道地方政府很多時候會發掘一些新興的有歷史價值的地方作為旅遊景點,這些地方當然不如國家級文物如長城故宮之類歷史悠久,但可觀性也不低,有很多更是南方生活文化所獨有,可是日久失修或文革十年浩劫所破壞,往往需要金錢投資去修復,或許是「分餅仔」文化根深蒂固,這些文化景點的管理很多是交由一些根本沒有旅遊及文化工業經驗的企業來「開發」及管理。又或是狄士尼病毒作崇,要讓地方有主題公園的氛圍,有歌舞有玩意,吃喝玩樂要俱全,最終是四不像,主要的是大夥兒沒有文化旅遊的意識,旅遊這玩兒還是認為停留在「鴨仔團」時代的觀念。老實話香港的古跡數目已經是遜人一籌,但仍擁有很多殖民地時代的遺物,很多特質還是香港所獨有的,奈何港官心態竟愈來愈內地化,初初接手這個荷李活道中區警署,口說保育郤要搞購物中心之類的東西。要買東西難道我不會找一個如apm之類的一站式的新穎商場嗎?赤柱的老差館(警署)改成超市已經是個頗搞笑的例子 。香港仍然逗留在可見效益大於一切的思維,沒有公眾的聲音,「大館」(又或是甘棠第),只會淪為另一高級地產發展項目,幸好這次noise夠大才僅保得住軀殼。以往香港人被譏為無根的人,現在晚了找個機會為自己種一點苗,卻苦無地可種,哀哉! 註:落筆時正值小泉崇一郎參拜靖國神社,觸發內地大規模反日示威的時候。 Kyoto, 2006 (原文上載於06年4月)

古董重溫:「博」,唔「博」?

跟一位台灣的網友聊天,他請我給他的「部落格」奉上一些意見,看還有沒有改進的空間。他拍的很多都是自己在台灣的遊歷和感受,我這等駕禦文字能力差勁之流,看到台灣人隨便寫寫的文章都會汗顏。他文字的確很吸引,相片也不賴,就是兩方面一起表述一件事情,圖和文都很繁忙地工作,我說像國家地理頻道的紀錄片一樣,旁白不停描繪畫面的狀況,畫面的動物也無時無刻地活動,兩方面都得到觀眾的注視,卻容不下思考的空間,也就是如國畫般缺了留白的藝術,另一方面我會覺得要再深入一點的去表達,「部落格」會不會是一個好的途徑呢? 其實把這個網頁搬到這個位置時,我曾想過把它做成為blog—「博客」或「部落格」,那時我還是叫它作「網誌」,現在看來多老套。首先我懶,沒有恆心去定期更新,因為新鮮材料對博客很重要,不定期更新是趕客的主要原因之一,我在一月十九日寫了東西,人家就期望我會在一月廿日就更新;一月廿日更新了,一月十九寫的亦變得不重要;所以這種日誌式的表達方式不容易去論述深入的題材,正如台灣網友的遊記在部落格是很理想,因為旅程跟時間掛鉤,轉到再大的題目就力不從心了。其次我現在寫的似乎不太適合挪用到博客,現在這一堆雜碎在正常網頁上看就很短小,但放到blog上就會看來喋喋不休,因為bloggers就是閒聊的對象,不是聽你的大道理;還有就是老問題:攝影豬的中文輸入超慢,不消說在MSN用中文互傳口訊,我在公車見小伙子用手機的中文sms的速度實在叫我汗顏。最近「博客」的確是盛極一時,有一位攝影師友儕本來對網絡的東西提不起興趣也當了「博客」,後來知道我一位日本的朋友也是攝影愛好者搞了個blog,我也覺得賞心悅目;連我常常探訪的台灣網站「映象咖啡」基本上也是一個blog了,好像我不搞blog就不成氣候了。 其實也是數位科技推動了圖片的「部落格」,數位相機無論其操作或質素都為網絡而生,雖未算得上渾然天成,始終操作仍然有很多沙石,還未致於一按就上傳到網頁那麼直接。現在看到連手機竟也能為你更新blog,上網的熱點又是俯拾皆是,流動生活現在鼓吹得很厲害的,消費者未必會很在意,但是那種隨時在線的意識很強烈。「部落格」很多是作者的生活態度和體驗,讀者群可以是有如「部落格」的命名般部族式分享的成份,亦不可否認有一定窺私的心態,這種素昧謀面卻可以知曉人家的「私生活」的確是很誘人的。我有時會很疑惑的是每人的生活是不是那麼值得分享,正如我

復工

上次網頁最後的更新時間是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 一年有多了,沒有再更新的原 因或借口大概是因為工作生活磨人,書讀少了,電影少看了,本來起了繭的指頭變得柔軟,即是告訴我已好一段時間沒去 練吉他。忙著去工作,搞一兩個展覽,一兩個攝影計劃,一本攝影圖文集。三頭 馬車,加上自己腦袋轉數還處於 80486 年代的中央處理器狀態,苦了自己。 我實在沒有曾特首一番「豪情壯語」,今次寫博客要去「玩鋪勁」,但 是為了答謝那些跟自己素昧謀面的朋友的電郵,他們好像陌生人敲你家的門,造訪後留下一罐丹麥曲奇,留下一番心意。所以還是繼續這個令人「腦死亡」(套朋友的說法)的網頁,這次「轉戰」博客,因為實在受不了我自己那三腳貓html功夫,其實是性格所然捨易取難(在蝸居blogger.com之前,嘗試花了很長時間去學 wordpress ,到頭來......),老來嬌第一趟寫blog,有點不知所措,好像寫博客應該要「博」一點,這一次大概不會單單寫影像,嘗嘗跟大家分享一點其他東西,還有會把以往的文章循環再造,持續發展。 最後多謝那些送上曲奇的朋友:) Canada,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