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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董重溫:「博」,唔「博」?

跟一位台灣的網友聊天,他請我給他的「部落格」奉上一些意見,看還有沒有改進的空間。他拍的很多都是自己在台灣的遊歷和感受,我這等駕禦文字能力差勁之流,看到台灣人隨便寫寫的文章都會汗顏。他文字的確很吸引,相片也不賴,就是兩方面一起表述一件事情,圖和文都很繁忙地工作,我說像國家地理頻道的紀錄片一樣,旁白不停描繪畫面的狀況,畫面的動物也無時無刻地活動,兩方面都得到觀眾的注視,卻容不下思考的空間,也就是如國畫般缺了留白的藝術,另一方面我會覺得要再深入一點的去表達,「部落格」會不會是一個好的途徑呢?

其實把這個網頁搬到這個位置時,我曾想過把它做成為blog—「博客」或「部落格」,那時我還是叫它作「網誌」,現在看來多老套。首先我懶,沒有恆心去定期更新,因為新鮮材料對博客很重要,不定期更新是趕客的主要原因之一,我在一月十九日寫了東西,人家就期望我會在一月廿日就更新;一月廿日更新了,一月十九寫的亦變得不重要;所以這種日誌式的表達方式不容易去論述深入的題材,正如台灣網友的遊記在部落格是很理想,因為旅程跟時間掛鉤,轉到再大的題目就力不從心了。其次我現在寫的似乎不太適合挪用到博客,現在這一堆雜碎在正常網頁上看就很短小,但放到blog上就會看來喋喋不休,因為bloggers就是閒聊的對象,不是聽你的大道理;還有就是老問題:攝影豬的中文輸入超慢,不消說在MSN用中文互傳口訊,我在公車見小伙子用手機的中文sms的速度實在叫我汗顏。最近「博客」的確是盛極一時,有一位攝影師友儕本來對網絡的東西提不起興趣也當了「博客」,後來知道我一位日本的朋友也是攝影愛好者搞了個blog,我也覺得賞心悅目;連我常常探訪的台灣網站「映象咖啡」基本上也是一個blog了,好像我不搞blog就不成氣候了。

其實也是數位科技推動了圖片的「部落格」,數位相機無論其操作或質素都為網絡而生,雖未算得上渾然天成,始終操作仍然有很多沙石,還未致於一按就上傳到網頁那麼直接。現在看到連手機竟也能為你更新blog,上網的熱點又是俯拾皆是,流動生活現在鼓吹得很厲害的,消費者未必會很在意,但是那種隨時在線的意識很強烈。「部落格」很多是作者的生活態度和體驗,讀者群可以是有如「部落格」的命名般部族式分享的成份,亦不可否認有一定窺私的心態,這種素昧謀面卻可以知曉人家的「私生活」的確是很誘人的。我有時會很疑惑的是每人的生活是不是那麼值得分享,正如我會疑惑寫這等八股文章有觀眾嗎這等問題。有些blog無可否認是宣泄多於一切,吃喝拉睡無一不談,圖片成了從屬關係,不要誤會我小覷了「部落格」,其實生活態度、體驗、「私生活」(我喜歡日式漢字中的「私」字用法即「我」的意思)這一類主題是藝術中很重要創作元素,根本沒有「部落格」之前不少攝影師就進行這種創作,佼佼者是南哥爾登Nan Goldlin的自白式的邊緣社群,如同性戀者等的生活烙印,日本當年有少女Hiromix的非常隨意,用傻瓜機照的影像日記,對自己軀體自戀亦自信;或者是荒木經惟開宗明義的「私日記」,一切從生、死和性愛開始,再老一點的現在為電影導演的奇勒Larry Clark描述自己家鄉Tulsa市的邊緣青年(他自己就是一份子)的紀實作品《Tulsa》。這個分享私隱的攝影活動,都是攝影的根源魅力,攝影發明早期的照片名信片盛極一時,除了異國風情外,也是售賣奇觀私秘的地方,情色、色情照片是其一,底下層生活,畸形人病人犯人等林林總總都可以是主題,知識還未下放的年代,人們渴望了解世界,渴望「八卦」,說了這麼多不是離題,而是說部落格的意識形態不是新鮮,部落格成為熱潮不見得現代人開放了,而是現今人們人際關係更疏離,卻更渴望表現自己得到別人認同,或者可以套現今流行用語:在部落格裡我有「say」。

(原文上載於0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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