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討論攝影集的勢頭,再貼一篇!) 最近自己浸吟在「書」的世界中,包括剛完成了一些攝影「同人誌」的製作,也給別人的出版提供了一些顧問式的意見,還有的是將會替一位資深攝影師的作品集進行一些編輯工作。看起來自己好像變得炙手可熱,其實只不過自己在以往出版的經驗上碰釘碰過焦頭爛額,人家會覺得這個人幫忙自然少了當「 爛頭卒」機率罷。 在當下經濟景氣如此暗淡的年代,攝影出版的風氣其實並沒有靜止過,曾有文章提到在九十年代前,把一年間出版過的攝影集都收藏起來不是難事,但今時今日是沒有可能了。絕版攝影集也洛陽紙貴,拍賣網站或更甚是攝影書的拍賣會交投熾熱,當然不少人以攝影集作為收藏品看待,但我更想說的是攝影集作為攝影作品的傳播途徑、攝影師理念的歸宿。 其實攝影書的出現比攝影作品在藝術畫廊展出的風氣還要來得早,十九世紀攝影術發明初期,在柯式印刷術更甚是 photogravure (中譯「影寫版」或「照相凹版」)技術出現之前攝影集已是大行其道,當時的攝影作品集其實有點像現在的家庭式照片薄,是用照片實物輔以凸版印刷文字解說,例如本身為發明攝影術的先驅人之一塔爾博(William Fox Talbot 1800-1877),自己本身也是對攝影美學有一番見解的人,他那本《The Pencil of Nature》也是攝影作品集的先驅者,內裡附有的照片正正是「碘化銀紙攝影術」( calotype ,或譯卡羅式攝影術),也就是他註冊了的專利發明之一。當然在柯式印刷(offset printing)和半色調網屏(half tone screening)等的技術誕生後,印刷成本大大下降,生產效率卻幾何級數提高,攝影集製作的風氣只有更盛。 可以告訴大家製作攝影集所耗費的時間精力金錢實在不菲,不少攝影師仍夢寐以求能製作自己的攝影作品集,但其中有多少真的明瞭一本攝影集的價值在哪裡?又或是只是單純希望發表作品,只求湊合一堆自己認為叫人滿意的作品?在近年出版的攝影集導覽「聖經」,由攝影師Martin Parr和攝影評論人Gerry Badger合著的《The Photobook: A History, Volume 1》的前言中曾引述荷蘭攝影史學家Ralph Prins的說話,他認為:「攝影集是一種自治的藝術形式,跟一件雕塑、一齣戲劇或一套電影沒有兩樣。每張照片放棄其表達相中個別事物的攝影特質,在印刷顏料的演譯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