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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only thing you can't do is ignore him


Jobs sits in his Cupertino, Calif., home in 1982. by Diana Walker

喬布斯走了,心裡總有點戚然。要「插」喬布斯,大把位可以入,左派liberals早已視他為眼中釘,以批判之聲作輓文(這裡這裡),最糟是各界蜂擁而至的悼詞裡那些美言空泛不到位,媒體人云亦云,發覺他們不解喬布斯的程度,其實比那班在他生前已從朝到晚罵他的reality distortion field(不知「李氏力場」一詞是否由此而來)那一撮,好不了多少。奧巴馬也「抽水」,讚他是「美國偉大的革新者」,但很抱歉蘋果是間欠缺美國精神的電腦公司,要美國精神最好體視在美國的汽車,馬力要強,樣子夠狠兼碩大非常,什麼功能都要有,數據嚇人,是「加法」思維,但不好駕馭,少為駕駛者著想,總被譏為「直線跑車」;蘋果電腦就是什麼都要「減」,從iMac砍掉磁碟機,iPhone是一個按紐的電話,到最近的電腦連網絡連線也不設置,每次舉動都惹來非議,總被視為拙見,正如這位老哥名言「消費者從不知道自己需要什麼」,今天跟一個九十後閒聊,什麼是磁片(floppy disk)他都已不太清楚了。


近來網上流傳次數最多的圖片,是Albert Watson在2008年替他拍的官方頭像,這個將會用作他那本自傳封面的照片,其實是典型不已的corporate image,喬布斯看著鎮鏡頭,看來自信冷靜,充滿叡智,手輕托著下活像羅丹的名作「思考者」(The Thinker),「Visual Culture Blog」對這張照片作了深入的分析,將所有畫面元素解拆,包括照片採光的方法跟蘋果產品的攝影同出一徹,手上的結婚指環是對家庭、公司的忠貞標誌,而頭像僅及肩膊的裁剪比例,其實是回響歷史人物頭像雕塑的模式等。喬布斯年少得志,在眾多媒體出現的照片,都走不開青年才雋的框框,而叫我印像較深的,是「時代」周刊資深攝影記者Diana Walker在1982替他拍攝的一幀照片(見上圖),當時蘋果已上市,喬布斯也成了富翁,照片裡的他卻靜處在可以用「家徒四壁」來形容的房子裡,套他所言:「這是個非常典型的時刻,我當時還是單身,生活上需要的也不過是一杯茶、一盞燈和一套音響,你知道嗎?我當時擁有的大概只有這些。」這張相帶來的「迷思」,比Watson那張強不知多少。不錯,相中也沒有一台電腦,大概如當年賣鴉片的英商,自己不會走去抽大煙罷?

雖然我一直強調自己不算fanboy,只能算是半個geek,但我回望一下這廿多年來,說得誇張是蘋果伴著自己成長,基本上沒有錯過任何一代蘋果產品,從我生平第一台電腦是「Apple II Plus」,到使用摩托羅拉(Motorola)處理器的「Macintosh IIVX」,IBM PowerPC年代的G3和G4,近年使用英特爾的Core 2 Duo的Macbook或iMac。再加上第一代元祖「巨型」iPod,或第一天登陸香港就被電訊商「誠邀」我去出機的iPhone 3G,再聯想到自己其實平生從沒買過一台Windows系統的電腦時,開始感到冒汗,原來那股蘋果毒早已深入骨髓。

初中那台「Apple II Plus」帶給我好些快樂日子,那是一台「老翻」(盜版/山寨)電腦。不錯,那個時代電腦也有「老翻」的,原廠的蘋果就算在當年個人電腦層面上是多普及化,八十年代那千多美元的價錢對一個香港的藍領家庭是天荒夜譚,「老翻」的才不過一兩千,我的那台更是一位親友換上了IBM PC(也是一台「老翻」呢)而送給我呢。電腦得來說實在也是用來打機玩遊戲居多,父母不會阻止,總覺得有部電腦在家總是好事,總好過流連街上學壞,老式父母思維。那個年代黃金商場開始轉變成電腦基地,每星期的娛樂其中之一,就是一大伙去那裡看看有什麼新的遊戲可以拷貝,回家再大量複製其同分享,那個年代根本沒有知識產權概念,何況是我們那班豆丁。後來學校終於開辦電腦課程,大家不知從那裡收到風會有學校會裝備「正版」蘋果電腦,興奮了好些日子,換來的卻是英國廣播公司BBC旗下公司的個人電腦,又醜又擴充性低,無辦法,殖民地年代中央採購,總會偏坦英國貨,歷史洪流把這部電腦沖到不知何處,沒啥人起得起。

結果會考電腦科成續一般,我也清楚自己非池中物,而我當年的同學,泰半後來都是從事電腦或資訊科技行業,他們會不約而同的告訴你,他們的Apple II啟發了他們對電腦事業的興趣,最重要的是,大家作為理科生,一直有種對人文科學絕緣的感覺,機械是冷冰的,念理科也是因為長輩訓示可以容易獲得一份高薪的工作而已,忽然有人可以將科技機器拿出一種感性聯系出來,稱可以改變世界,是市場推銷技倆又好,或是一堆屁話也好,今天也許已習以為常,昨日卻是一種頗大的心靈衝擊。1997年重返蘋果時,第一時間作的舉動,不是推出什麼新產品,而是「Think Different」這個屁話廣告,從沒有科技公司有這種浪漫的mission statement,這個從沒有在電視出街由他親自旁白的版本,儘管說我soppy,很難否認那是個動人的演譯。



後來念設計、攝影,要用得上Photoshop、Pagemaker又或是Illustrator,可是這些軟件早年只有在Macintosh平台獨享,所以下了個狠心,問家人借錢斥巨資買了台Macintosh,那台Mac害得我出來工作了好一段時期才能清還欠款,現在用Mac基本上那股酷味已經消失得七七八八,九十年代前用Mac簡直是counter culture,因為能見度實在太低了,人們的反應頂多是「噢,我在大學的lab見過!」,型格就是型格,但軟件也不好找,更不幸的我買的那台是公認Macintosh II系列效能最低的,機器不濟其實也反映了當時公司的狀態,主政的就是那位「賣糖水」– 前百事可樂總裁John Sculley,Windows已獨領天下,蘋果卻進退失據一團糟。當然The rest is history,再提也沒意思。

我懷念當年他跟蓋茨Bill Gates的瑜亮之爭,那段時間是個人電腦技術突飛猛進的年代,「視窗」與蘋果系統的互鬥,也體視了資本主義社會的競爭精神,相互進步;喬布斯回歸蘋果,「視窗」早已獨霸天下,「微軟」公司也成了大白象,沒有挑戰,出品了好些為人疚病的產品;蓋茨是世界首富,明顯沒有了鬥心,遂變成喬布斯的個人表演,實在不好玩,這個情況直到Google的堀起為止。我當然不贊成對他有偶像式膜拜,什麼教主之類的稱號實在叫人雞皮疙瘩,不錯,喬布斯沒有改變世界,他只令生活過得容易一點,對我家中沒有中學畢業過,連用遙控器也有困難的兩老,一台iPad把他們侍奉得貼貼服服,每天毫無難度地去看看新聞,玩玩麻雀遊戲免於腦退化,這點容易得來不易。但如果是單單是因為帶來好玩的電子產物而令一位推銷員的逝世能惹來巨大的回響,這個實在看不起主流民眾的智慧,對喬布斯這個混蛋的懷念,也許暗示嬰兒潮精英一輩叱咤當世的時代終結,美國引以為傲的meritocracy日漸脫色,今天是庸才和smartass當道,最紅的偶像是Lady Gaga,或許是Justin Bieber,喬治布殊可以當總統,唐英年大有機會是未來特首,想到這裡難免黯然。

這篇文章跟攝影好像拉不上邊,要穿鑿附會的話,除了是攝影師是蘋果產品的大用家外,可能大家有所不知:「甲骨文」公司CEO Larry Ellison結婚的時候,喬布斯是「官方攝影師」!

留言

Edwin說…
I have ignored him so far, and I am quite intend to continue to do so. And I am not alone: http://download.ourradio.hk/gotocn/gotocn20111008c.mp3
其實我更喜歡他主政的動畫公司PIXAR!蘋果的產品,其實除了MAC BOOK外,我實在從來也未用過IPH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