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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董重溫:若有若無的生存空間

「移動家居」系列。 攝影:何柏基

剛過去的香港攝影節裡節目實在琳琅滿目,當中幾個的大型誇地域的焦點展覽,相信已經被不少文化界及評論界人仕點評過,我也沒需要再提一趟。對我來說,印像比較深刻反而是那些比較小型的「花絮展覽」,例如在攝影節的另一主要展覽場地石硤尾的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JCCAC),就有些個別作品反而帶給我一點反思,更突顯攝影人跟社會生存狀態的互動。

署名「Dennissoap」的攝影師黃振強在JCCAC裡一個工作室辦的「街上的睡眠者」小展覽,把裡面的一面牆空間鋪陳了好一堆大小不一的照片,全都是路人在街上睡覺的樣子,技藝上沒經過太多的刻意雕琢,驟眼看還以為是廉價式手到拿來的人文社會關懷圖像,例如露宿者之類。但細心的再觀看,可以發現這些人都是一般的街坊百姓,例如買完菜的婆婆倦極了在街上倒頭就睡著,或是看來是位喝醉了的大叔在長椅上睡著,手上的啤酒罐罐不離身,這種把戶外空間「當正自己屋企」的感覺很是有趣。作者在闡述作品時提及一段跟屋邨管理員對話的經歷,得悉有些在街上「野宿」的人,其實並不是無家可歸,而是盛夏時分天氣實在太悶熱,他們不是沒有安裝冷氣就是負擔不起電費,所以索性睡在街上,連睡眠作為人類生存基本條件都被剝削,其實這輯照片也暴露了一個頗為荒誕的社會現實。

另外本身是攝影記者、攝影團體「七菲」成員的何柏基,在攝影節中跟另一獨立攝影文化出版單位「Klack」的聯展中,展出一輯名為「移動家居」的系列作品,照片中一些尋常的家居用品如床鋪衣服家電等等,都被放置在一個海灘的背景上,靈感來自作者多次的搬家,本來私密的家品被放到在街道上,暴露於陌生人前。何氏稱搬家的原因太多,根源是來自他對安樂窩的不安,「 如果回歸自然能驅散這份不安,我將家的靈魂(家品)搬到海邊用攝影製造這些滿足自己的景像」,從私密家居的延伸到公共空間的鋪陳,除了展示攝影師對理想家庭的期盼外,也說明「家」的理念並不是價值千萬的一個石屎方盒,而是能賦予個人感性經驗和安全感凝聚的空間。

我們一向對個人生活空間的體驗,都不外乎是自己家居的範圍,也就是四面牆而已。我居住公屋的年資之深,在同齡人士間無人匹敵,還記得以前生活空間是很富有彈性的,小時候在走廊玩耍是小事,公眾地方如樓梯口間中會有人開檯打麻雀,更甚是小型派對或火鍋也未嘗不可。主要是以往生活空狹小,大家在想盡辦法去爭取可用地方,但因為公屋房屋管理愈來愈嚴格,扣分制度實行,基本上生活空間被萎縮到是室內的四面牆,到現在我附近有位鄰居還是循著老式公屋居民的生活模式,門戶旁會放一點雜物,會把飼養雀鳥的雀籠掛在走廊,或是會晒晾衣物等等,除了間中坐在坐廊乘涼,除了屋主戶外抽煙比較惹我討厭外,其他的大家對此一直相安無事,沒有投訴,管理當局也懶得去搞他。

這種帶著老式生屋邨生活的味道,令我想起以「空間為社會的產物」思想著稱的法國社會學家駱斐博(Henri Lefebvre)的理論,提到空間的研究一定借用其理論,其中他提到所謂「表徵空間」(space of representation)的概念,就是空間使用者通過直接經驗和影像、符號相連結的空間,簡單說就是他們和這個特定的空間建立了一種慣性關系,由花園街小販攤位擺賣的秩序到上述那位把雀籠掛在走廊掛在街坊,都是一個很好的體驗。

攝影對生活空間的調查是一種重要工具,較為經典的例子是十九世紀末社會改革者及攝影師Jacob Riis對低下階層的居住環境的研究,例如各式各式貧民窟,後來編輯成一個圖片故事《How the Other Half Lives》(另一半是怎樣活著),在雜誌上刊登及後更結集成攝影集,是新聞攝影的先驅作品。,更或是美國著名紀實攝影師Bruce Davidson拍攝的名作《East 100th Street》,記錄六十年代紐約哈林區黑人社區的生活狀態。本地也有不少類似的攝影調查項目,如資深攝影師余偉建和旅港德國裔攝影師Michael Wolf拍攝已遷拆的石硤尾邨,或到比較近期蔡旭威拍攝的牛頭角下邨,其實都是脫胎自這種態度,以一個密閉空間confined space去定義在裡面居住的群眾的生存狀態。

這種以盒子空間作單位去拍攝特定群眾生活的確是焦點明確,但正如我上面提到,生存空間不僅如此,「表徵」符號隨處可見,當然亦有攝影師以更大的空間環境作主題,例如以社區、甚至鄉鎮城市等某個特定區域作為拍攝的,但無可否認攝影師在議題上是相對難掌握,其實讀者在閱讀前的準備上能付出多一點,例如近年美國甚為著名的紀實攝影師Alec Soth的成名作《Sleeping by the Mississippi 》為例,聽過曾有人對這系列他在西西比河( Mississippi River)流域拍攝的民間眾生相理解作「隨意而為」,大家可能要理解一下密西西比河對美國人的意義,無論在歷史、經濟和文化,絕不下於黃河對於中國人的意義,大家見到有「黃河」題材的藝術作品時,總不會以為作者真的以黃河為題僅止如此,那個「中國」的潛台詞你總會接收到罷?

(原文刊於CULTaMAP 2011年2月號)
















「街上的睡眠者」系列。攝影:黃振強



















Five cent lodging, 1889. Photographed by Jacob Riis






















From“East 100th Street”. Photographed by Bruce Davidson

留言

不執說…
Fotopiggie,

//攝影師在議題上是相對難掌握,其實讀者在閱讀前的準備上能付出多一點//

攝影師掌握議題能力跟讀者提升自己的閱讀能力沒有必然關係。

讀者閱讀能力提升不等於攝影師掌握議題能力提升。

未聽過藝術家要人先提升閱讀能力才來看自己的作品。

Fotopiggie的作品是否給人忽視而作抱怨?

說別人不是很易,自身反省很難......
不執說…
Fotopiggie,
//署名「Dennissoap」的攝影師黃振強//
//攝影團體「七菲」成員的何柏基//
//美國著名紀實攝影師Bruce Davidson//
//資深攝影師余偉建和旅港德國裔攝影師Michael Wolf拍攝已遷拆的石硤尾邨//
//或到比較近期蔡旭威拍攝的牛頭角下邨//
//美國甚為著名的紀實攝影師Alec Soth的成名作//

為甚麼"資深"這詞只出現在攝影師余偉建身上?

"資深"在這代表甚麼?而代表著的是其他在你文章提及的攝影師所沒有?

是奉承?是諷刺?還是這詞多此一舉?
不執說…
Fotopiggie,
對不起,說了些文章重點以外的事。
文章不錯除了尾段,前以說明。
努力,期待下一篇。
Frog說…
不執:

//攝影師在議題上是相對難掌握,其實讀者在閱讀前的準備上能付出多一點//

...我唔覺呢句有咩問題,我睇呢個blog,都係想睇作者d推介同埋提升自己d欣賞能力...作者都係俾d建議讀者吧...

//為甚麼"資深"這詞只出現在攝影師余偉建身上?//

...隨筆寫多寫少2個字好平常..你好像太執著..

...雖然我都感覺到作者有d埋怨香港的文化...所以先提供多d角度給作者參考...
Frog說…
個Blog既序言寫得唔錯,不過有d文章就太隨筆,內容豐富但有d散亂,讀者比較難睇&難記得...濃縮d表達會幫到繁忙的香港讀者..內容豐富,唔睇有d可惜...
Fotopiggie說…
抱恙了好些日子,博客平時門庭冷清,估不到回來時這麼熱鬧。

不執:謝謝留言,我一向以為這個博客作為分享自己想法和世界觀的平台,根不談不上是嚴肅的評論,也不曾想過去強加一些價值觀給大家,我也常常刻意將議題open ended,盡量提供多些角度,讓我自己和大家一同去思考,認同與否沒有問題也無任歡迎;最重要一點是,如果有在一直讀我的博客也應該留意到,我其實一直站一個嚴肅觀眾或讀者的角度去賞析作品, 而不是一個攝影人的角色,我亦相信讀者朋友們對我本人背景,又或是我是否有進行創作,根本無需理會,自己也鮮在這個博客提及自己作品;自己在讀圖像功夫的付出絕不是要卸下攝影人的責任,而是真的可以讓自己有更多或更意外的收獲, 容我斗膽一句,來看這個博客的朋友相信就是不甘心將作品的信息照單全收 罷。反省絕對是應該的,但牽涉到 攝影豬本人作品上面,又或是攝影豬的心理狀態(沒有埋怨,只有感恩。),這個好像有點牽強罷。

至於「資深」一詞,本來就是中性用語,僅形容其工作履歷長短,不褒不貶,沒有左右到文章的意會也沒影響。無論如何,謝謝你費心思去閱讀拙文!

Frog:受教了,文字不是我專長,我自進大學到在社會工作,根本用不著中文,所以執筆對我來說並不是件易事,定會盡力改善。
另辟曦径說…
“资深”“著名”这类词,好像是应该慎用。。。。

以普通话标准语法来说,“攝影師在議題上是相對難掌握,其實讀者在閱讀前的準備上能付出多一點” 这句话主语不明确,容易造成歧义。
不執說…
Fotopiggie,
相信一直有讀你博客的人也知道攝影豬本人是本港資深又甚為著名的攝影師。在讀作者文章時,可精神分裂地只想到你只是一個嚴肅的觀眾而不是本港資深又甚為著名攝影師呢?
文章可反映作者的心理狀態有牽強嗎?你寫的是1+1=2嗎?你的回應不是反映攝影豬的心理狀態嗎?有點自欺的味道。

Frog,
我想指的是這兩句"攝影師在議題上是相對難掌握,其實讀者在閱讀前的準備上能付出多一點"的關係問題。
當提出問題去討論而被人指太執著,認為提問題的人有問題而把原本提問用“好平常”輕輕略過。其實這又是一種詭辯術。
Frog說…
不執:
我對作者以往的文章,回應及你的回應其實是不完全理解的,所以才希望作者簡潔一點表達.
我的回應通常都是即時感覺,并無辯論深究之意.而我這次感覺到作者是很高興能有你這個嚴肅讀者的..
做事執著成美事,做人不執是樂事.
(在藝術的境界,如果有時以不樂來成就美事,也是藝術家的一種樂事,做人應否執著,適隨專便.)
Frog說…
sorry,打錯字..適隨尊便..
不執說…
Fotopiggie,
對不起,借用你的地方回應Frog

Frog,
對你所提出的不想回應了,因你"不完全理解", '即時感覺", "無辯論深究之意" 。
只再說一點,藝術這回事是要經過慎密的思考,不是純粹一種感覺。
而思考跟執著是兩碼子的事,閒時多思考,唔好只懂玩感覺。玩感覺只會流於表面。
Frog說…
不執:
這個甚有意思..期待你就下一篇"感激"發表意見..
Fotopiggie說…
諸位:討論已偏離本文內容,恕我不作回應。